生活报1月5日讯 4日,记者从哈市政府获悉,即日起,哈市《关于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》。意见中规定了统一的社区印章样式,详情尽在http://hebkz888.b2bvip.com/明确了社区印章的使用范围和辖区居民的用印范围。意见中还要求社区不得出具应由其他单位、部门出具的证明。
意见规定,社区居民委员会印章由哈市民政局负责统一规格和制式,由所属街道办事处(乡镇政府)按照该格式制发。
意见中规定,社区不得出具应由其他单位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、房产归属、物品权属等证明。居民要求社区出具相关证明的,必须提交户口簿和本人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证件,并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关于需要证明事项的有关信息。社区必须对需要证明的情况进行详细核实,确定无误后方可用印。
需社区居委员会用印证明事项,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。对违反程序规定用印的,印章管理人员有权阻止或拒绝用印。
同时,哈市还将进一步清理规范用印事项,对现有的需社区居民委员会用印事项要进行统一清理。今后各单位新增需社区居民委员会用印的事项,将由同级民政部门负责审批。意见中要求,除法定的、有明确政策依据的外,尽量减少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,减轻社区的工作负担。
据悉,哈市还将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制度。要求社区居民委员会印章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指定专人保管,不得出借。印章使用情况应进行详细登记,以备检查。